立功减刑需要满足哪些法定要求
更新时间:2024-06-24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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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立功减刑需要满足法定要求有减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遵守监狱规定、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有立功表现等。
一、
立功减刑需要满足哪些法定要求
立功减刑需要满足法定要求,并且应当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8条的规定,可以归纳如下:
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3.立功包括,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二、
减刑的特征
找法网提醒您,减刑具有以下特征:
1.减刑以判处并执行一定刑罚为前提,犯罪分子被判处一定刑罚,刑罚付诸执行,即行刑过程开始;
2.减刑以受刑人悔罪为基础,并非所有受刑人都能享受减刑待遇。减刑是以受刑人在行刑期间的悔罪表现为基础的,减刑制度体现了教育刑的理念;
3.减刑有一定限度。减刑只是对原刑罚的一种调整,而不是对原刑罚的否定。因此,减刑必须有一定的限度来维护原刑罚的稳定性。

三、
减刑以后执行的刑期规定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4.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是限制减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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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功减刑需满足什么条件,有哪些规定
正在服刑期间的犯罪分子,进行立功以申请减刑需满足的条件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等。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若有以下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以下期限:
(一)对于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对于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立功减刑需满足什么条件,有什么相关规定
减刑的适用条件包括: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满足在执行期间符合减刑的条件,如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其次对于减刑的限度有一定的限制,如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具体减刑情况包括:
1.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 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 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 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 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