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是否会影响保险理赔,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对方全责,且对方车辆投保了相应的保险,例如交强险、商业险等,那么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通常情况下,交强险可以赔偿对方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损失等,而商业险则可以赔偿对方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事故责任在对方,但对方没有投保相应的保险,或者保险公司无法理赔的,那么受害人的损失可能会由对方承担。因此,在交通事故中,建议双方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进行理赔。
车祸保险理赔需要下列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1.向保险公司报案、提交索赔材料;
2.保险公司去事故现场勘查、检验;
3.定损估价,计算和审核赔款;
4.领取保险金和协助保险公司追偿。
找法网提醒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