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法定结婚需要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双方自愿确定夫妻关系,男女双方结婚必须是自愿的,不能受胁迫;
2.满足法定年龄,即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
3.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必须一夫一妻,没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
结婚有以下三个特征:
1.行为主体为异性男女。
结婚的行为只能发生于男女两性之间,同性不能成婚。这是婚姻自然属性的要求。两性的差别和性的本能是婚姻关系成立的自然条件。
2.行为性质为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必须按法律的要求进行,否则,不会产生法律效力。结婚作为一种法律行为,要求结婚的行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这样才能得到当时社会制度的承认。不符合法律要求的男女两性的结合,不被社会制度认为是婚姻。
3.行为后果为结成夫妻关系。
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夫妻关系得以确立。男女双方因结婚而确立互为配偶的夫妻关系。从此,他们之间相互承担着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未经法定手续,双方不得任意解除已确立的这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