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过期申请解除抵押状态的方式:可以向抵押登记部门提出申请,提供债务消灭、身份证明等的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主债权消灭;
(二)抵押权已经实现;
(三)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抵押合同担保范围如下写:
1.主债权。又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延迟利息。指由于债务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4.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
5.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找法网提醒您,抵押合同不生效条件如下:
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
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
3.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效;
4.抵押物重复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
5.对于通过签订抵押合同规避法律的,抵押合同无效;
6.主合同无效的,抵押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