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货款的证据包括:
2.证明债务人欠款的证据,如发货单、签收单据、欠条等;
3.证明诉讼主体身份的相关证据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找法网提醒您,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是3年。欠货款,还款期限届满仍未返还借款的,就可以起诉。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从还款期限届满起开始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拖欠货款的起诉流程为:
1.当事人起草好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接到申请后在7天内决定是否受理。
3.决定受理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通知被告参加诉讼。
4.法院应当在在6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6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一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