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的主体有的类型:
1.一类是代表国家行使侦查、起诉、审判、刑罚执行权的国家专门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2.二类是直接影响诉讼过程,与诉讼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被告人;
3.三类协助特殊国家机关和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
刑事诉讼时效的法定时限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包括:
1.立案,公检法机关对于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应当进行立案;
2.侦查,主要由公安机关采取侦查措施;
3.审查起诉,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提起公诉;
4.审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