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身侵权行为,主要包括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
2.财产侵权行为,主要包括转移共同财产,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等;
3.违背夫妻忠实义务行为,主要包括与他人重婚、同居等。
(1)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2)非法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1.起诉和受理。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阶段。找法网提醒您,包括原告起诉和人民法院受理两方面的诉讼行为的结合。
2.审理前的准备。审判人员在受理案件之后、审理之前应作的准备工作。主要是弄清双方当事人的请求与答辩,调查、收集证据,通知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诉讼,以及其他保证正确、及时审理案件的工作。
3.开庭审理。即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调解或判决。开庭审理又可分为: 准备阶段。由法庭查明和解决案件能否进行实体审理的问题。法庭调查。即在法庭上审查各种证据,对案情进行直接、全面调查。 法庭辩论。 调解或判决。 法庭在审理和辩论的基础上可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审理即告终结;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依次判决。
4.宣判。人民法院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到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1.适用简易三个月内审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一般程序六个月内审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