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不同意要约收购的要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23-11-02 00: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小股东不同意要约收购的,可以采取其他的收购方式,如协议收购等。需要注意的是,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是制定出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公告收购的要约等。
一、

小股东不同意要约收购的要如何处理

  小股东不同意要约收购的处理方法是:

  可以采用协议收购或者是其他方式收购。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收购人应当按照规定披露信息。

  《证券法》第七十条

  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二、

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

  找法网提醒您,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是:

  1.作出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在发出收购要约前,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和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收购人的名称、住所;关于收购的决定;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收购目的;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收购的期限、收购的价格;收购所需资金额及资金保证;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所持有被收购公司数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等事项。

  2.要约公告的发布和效力

  收购人在依照法律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中事项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获准后,予以公告。收购要约的不可撤回,指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但其中的灵活规定也充分兼顾了我国证券市场的特殊性。

  3.终止交易与强制收购

  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75%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小股东不同意要约收购

三、

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

  1.收购成功。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收购结束后,收购人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达50%时,为收购成功,收购人取得被收购公司的控制权。在收购行为完成后,如果被收购公司不再具有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的,则应当依法变更其企业形式。

  2.收购失败。当要约收购期满,收购人持有的普通股,未达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总数的50%的为收购失败。收购要约人除发出新的收购要约外,其以后每年购买的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不得超过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50%。

  3.公司合并。证券法第99条规定,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合并,并将该公司解散的,被解散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小股东不同意要约收购的要如何处理
小股东不同意要约收购,可以采用协议收购或者是其他方式收购。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收购人应当按照规定披露信息。<br/> 法律依据:<br/> 《证券法》第八十五条<br/>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br/> 第六十二条<br/> 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br/> 第七十条<br/> 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要约收购可以撤销吗?公司要约收购一般可以撤销吗?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此外,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要约收购可以拒绝吗?请问要约收购可以拒绝吗?被收购公司是否可以拒绝要约收购?
可以拒绝,但是当满足下条件后,可以进行强制收购。 一是当股份公司由于股份转让导致控制权的转换时; 二是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具有对公司的控制价值,并不应只属于持有该股份的大股东,而是属于公司的全体股东。 因此收购者为获得公司的控制权而付出的溢价应归公司的全体股东平均享有。
律师解答动态
李琦律师
李琦律师
2分钟前
您好,您咨询的这个情况确实比较复杂,但也不是完全没有解决办法。根据我国户籍管理相关规定,非婚生子女同
潘为律师
潘为律师
10分钟前
可以与对方先沟通协调,协调不成可以进行诉讼。
我也要提问
相关文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