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双方可协商处理,达成抚养协议;
2.达不成一致的,双方可以起诉处理,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男方争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包括:
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带走孩子可以,但前提是经过有抚养权人的同意,如果强制带走孩子,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找法网提醒您,没有抚养权的一方的权利有监护权、探望权、教育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