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意外死亡保险赔偿流程: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最好自己复印一份保存),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6.单位开始赔偿。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死亡赔偿的项目有以下内容: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1.《工伤认定书》或《确认意见书》;
2.工伤医疗费用凭证:
(1)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门急诊病历(门、急诊)
(2)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出院小结(住院);
(3)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审核凭证(医疗费用以现金结算);
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
4.因工死亡人员有明确关系的户口簿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者公证处出具的公证文书;
5.待遇享受人在本市开立的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或存折。
6.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