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定罪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找法网提醒您,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构成要件是: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的强制性规定,存在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
2.在主体上,构成本罪的为一般主体,可能是年满十六周岁并且具备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单位也有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私人持有的枪支、弹药,而故意隐藏不交。
4.在客观方面,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立案标准:
1.非法持有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2.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3.非法持有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4.非法持有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等。
非法持有、藏匿的枪支、弹药是自己非法制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的,应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或者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罪论处,不再另定私藏枪支、弹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