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债务人死亡后的债务责任

更新时间:2024-07-30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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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担保人需要承担债务人死亡后的债务责任,但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那么可以优先用该遗产来偿还债务,不足的部分,再由担保人来承担还款责任。担保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除连带担保责任。
一、

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债务人死亡后的债务责任

  担保人需要承担债务人死亡后的债务责任,但是如果债务人有遗产的,应当先以债务人的遗产清偿。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二、

解除连带担保责任的方法有哪些

  解除连带担保责任的方法有: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连带担保责任,也可以在出现法定或者约定的解除事由时,由解除权人解除连带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债务人死亡债务

三、

担保人担保的期限是多久

  找法网提醒您,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一般保证的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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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现在债权人不知道。我是担保人
如果是债权人已经死亡的话,债权人的相关权利人有权要求
债务人死亡的担保人是否还要承担责任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如何承担责任,应视具体情形而定。如果为一般保证,那么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债务人死亡的应先以其遗产偿还债务。如果为连带保证责任,那么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选择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这意味着,在连带责任保证中,担保人的责任是独立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担保人追索债务,而无需先向债务人寻求救济。 因此,在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如果担保人是连带责任保证人,债权人可以向担保人要求承担全部或部分债务责任。担保人需要仔细审查保证合同中的条款和条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履行自己的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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