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纠纷的双方可以自愿协商;
2.医疗纠纷的一方或双方可以申请人民调解;
3.申请行政调解;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找法网提醒您,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医患双方应当文明、理性表达意见和要求,不得有违法行为。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对分歧较大或者索赔数额较高的医疗纠纷,鼓励医患双方通过人民调解的途径解决。
解决医疗纠纷的基本原则:
1.坚持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置的原则,医疗纠纷不同于医疗事故,不以鉴定为前提;
2.医患双方地位平等原则,我国民法中规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3.坚持过错原则,双方当事人依照其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2.加强质量管理,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
3.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
4.改进服务作风,提高医疗质量,切实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5.实施知情同意,通过告知明确医疗服务合同的目的、疾病发展转归过程和医疗服务的损害特性,明确医疗服务合同履行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