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问题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23-09-24 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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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医疗问题的处理是双方可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调解失败的可向法院起诉。处理医疗纠纷的原则是依法处理原则、维护稳定原则、公平公正原则。
一、
医疗问题如何处理
医疗问题如下处理:
1.和解:当事人与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争议,并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3.诉讼: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二、
处理医疗纠纷的原则是什么
1.依法处理原则。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医患双方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调处,按章办事;
2.维护稳定原则。发生医疗纠纷后,各方应首先保障医疗机构工作秩序,不得影响其他患者合法的医疗权利;
3.公平公正原则。医患双方和相关职能部门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既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4.统一协调原则。发生医疗纠纷后,相关职能部门应协调行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医疗机构正常的工作秩序。
在解决医患纠纷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选择协商、调解以及诉讼等方式,至于哪种方式是最好的,能够解决纠纷,则还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

三、
医疗纠纷协议怎么写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纠纷协议书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简要的治疗经过、陈述的主要意见、理由、申请鉴定时间等,医疗机构要载明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许可证》代码,医务人员要载明专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合法执业资格证书代码。
2.双方当事人协商的结果。调解结果至于固定下来才有约束力,对当事人同意的调解结果一定要写进调解协议书中。
3.对双方当事人的效力。
4.尾部。包括双方当事人及调节机构的签章以及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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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感染没及时处理医疗事故方面的问题
感染导致严重后果的可以考虑诉讼维权。发生医疗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①与医方协商(一般由医院的医患关系办公室或医务处负责),但医方主动同意赔偿的可能性不大,如同意赔付的金额也较低往往达不到患者的实际损失数额;②向医院所在地的医调委申请调解,但调解需要医患双方均同意,且调解额一般具有上限规定一般不超过15万,因此医调委调解具有金额及医方是否同意的局限性;③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作为医疗律师个人不建议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因医疗事故鉴定是初次鉴定是在医院所在地区一级的医学会进行,医学会鉴定人员多为同辖区内各医院的医生,往往出具的鉴定意见不认为是医疗事故,即使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鉴定意见书只能作为行政调解阶段的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97年7月 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 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批)的决定》 法释〔2013〕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法〔2003〕20号因与侵权责任法等法律 规定相冲突已被废止,如调解不成,医疗事故鉴定意见是不能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证据采用。④因此建议复印封存病历委托医疗律师审查后起诉委托司法鉴定,司法鉴定一般由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且鉴定机构不局限在被告医院所在地,可能委托到外市或外省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且司法鉴定是由法医进行一般出具的鉴定意见较为客观。⑤医疗纠纷案件涉及需要诸如被告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有无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伤残等级等专门性问题,需要具有丰富医疗案件代理经验律师代理争取更大的案件胜诉可能性。如需详细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碰到医疗事故该如何处理
发生纠纷后应立即封存、复印住院病历或处方,打印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包含:入院记录、出院记录、体温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记录、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死亡情况)。
处理途径:1、和医院协商限额10万;2、医调委调解(限额15万);3、卫健局调解限额15万;4、向法院起诉不限额。损失数额10万以下的建议调解或协商,伤残、死亡情况建议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