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员是否可以自行解除担保关系的情形
更新时间:2023-11-01 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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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担保人员一般是不可以自行解除担保关系的,但如果存在担保权人和债务人允许解除担保合同、出现约定的可撤销担保事由等情形是可以解除担保的。担保纠纷起诉状应写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一、
担保人员是否可以自行解除担保关系的情形
担保人员一般是不可以自行解除担保关系的,但如果出现了以下这几种特殊情况时,担保人能取消担保:
1.担保权人和债务人都允许解除担保合同,三方协商一致通过协议解除担保合同;
2.担保合同出现约定的可撤销事由;
3.担保合同出现法定的可撤销事由;
4.合同无效。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二、
担保纠纷怎么写起诉状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
担保合同中债权涵盖哪些范围
对于担保合同的债权范围,各国立法规定大体相当,即除债权本金外,还包括由此产生之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包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从债权。质权人可就出质合同债权优先受偿前述主债权和各项费用。
出质债权金额超过质押担保范围的部分,质权实现后,质权人应退还出质人;不足部分,质权人可向主债务人追偿。当然,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允许当事人以约定的方式在上述质押担保的范围内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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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可以解除担保关系的情况
法律分析:能解除担保关系的情况是:
1、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债务, 担保人就可以向银行提出撤销担保;
2、与借款人协商,要求更换担保人;
3、如果担保人被他人欺骗,胁迫, 或者是借款人与其他人双方串通, 骗取提供保证,在这些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保证。
4、过了担保期限,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法律上规定是债权到期之后的六个月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哪些情形可以解除担保关系
如下情形可以解除担保关系:所担保的债权消灭、担保期限届满、未经担保人同意转移债务等。解除担保关系是发生在主合同实现或者无效从而使得担保无效时所导致的结果。法律依据:如下情形可以解除担保关系:所担保的债权消灭、担保期限届满、未经担保人同意转移债务等。解除担保关系是发生在主合同实现或者无效从而使得担保无效时所导致的结果。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