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和推荐书都是学校出示的。
如果需要的话,直接联系辅导员,在辅导员那边可以领取到就业协议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调整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的原则与内容,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订的协议。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调整的原则是省教育厅进一步下放权限,落实高校的管理权与相应责任,简化工作流程,方便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
找法网提醒您,就业协议书的基本内容:
1.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学制、毕业时间、学历、联系方式等。
2.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应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档案接收地等。
3.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约定的有关内容,可包括:工作地点及工作岗位;户口迁入地;违约责任;协议自动失效条款、协议终止条款;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4.各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
5.其他补充协议。
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的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其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不言而喻,学校作为一个主体,其作用是维护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秩序,保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并兼有证明学生毕业信息的真实性;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依法签订的,只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主体;
2.依据不同。就业协议依据的是教育部颁发的部门规章,劳动合同依据国家法律;
3.内容差异。就业协议可规定毕业生自身情况、就业意向、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学校派遣等,而在劳动合同中,依法必须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劳动纪律、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除此之外,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在具体涉及到某项时还可以优先适用本地地方法规和规章;
4.签订时期不同。就业协议一般在学生毕业前签订,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只有等到毕业后方可;
5.效力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