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行和罪刑之间的不同之处:
1.罪刑,是学术名词犯罪和刑罚的简称,犯罪——触犯刑法中的罪名,刑罚——刑法中相应的惩罚,实际上也是定罪和量刑的合称,这是比较简单的的解释;一般运用当中会把犯罪和刑罚合二为一,将所犯罪名和量刑一起做出判决,而学术当中罪刑法定原则当中的罪刑就是更抽象的理论层面,指的是与定罪量刑相关的原则和理论。
2.罪行,触犯了刑法规范的行为,因为刑法规范是用国家强制力规制人们行为最为严厉的手段,这种行为的有责性和违法性就可称为——罪,那么这个行为就是罪行。
1.法律主义(成文法主义)。罪刑法定主义所要求的法律主义是指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必须是成文的法律;法官只能根据成文法律定罪量刑。
2.禁止事后法(禁止溯及既往)。禁止事后法是指只能适用行为时的法律,找法网提醒您,而不得适用行为后的法律(溯及既往)。
3.禁止类推解释。
4.禁止绝对不定(期)刑。
5.明确性。明确性表示规定犯罪的法律条文必须清楚明确,使人确切了解违法行为的内容,准确地确定犯罪行为与非犯罪行为的范围,以保障该规范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不会成为该规定运用的对象。
6.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是指刑法只能将具有处罚根据或者说值得科处刑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7.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
1.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
2.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一个方面可称之为积极的罪刑法定原则;第二个方面,可称之为消极的罪刑法定原则,积极的罪刑法定原则和消极的罪刑法定原则都有其各自的含义,积极的罪刑法定原则与消极的罪刑法定原则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