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的调解程序是:
1.法院受理纠纷: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纠纷及时调解;发现纠纷要主动受理及时调解;
2.调查分析:受理纠纷,要迅速查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和争议焦点,及时判明纠纷性质,是非曲直,进行研究分析;
3.调解: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学习法律规定,消除隔阂,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议。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找法网提醒您,财产保险合同基本条款有的内容:
1.财产保险的内容有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2.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3.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6.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方法;
7.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8.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等。
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特征如下:
1.有偿性,如果需要享受一定的保障或权利,那么就必须要付出一定的对价;
2.双务性,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就是被保险人/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相互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义务;
3.射幸性,只有发生合同中约定的事故,才能履行相关责任;
4.附和性,合同保险内容一般由一方(一般为保险公司)先拟定,而另一方(一般是投保人或保险公司)做出是否同意的表示;
5.诚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