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法院如何面对并进行送达
更新时间:2023-10-28 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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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法院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公告期满后即视为送达。需要注意的是,法院采用公告送达的,其产生的费用一般是原告先行垫付,最后败诉方承担。
一、
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法院如何面对并进行送达
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法院进行送达的方式是:
可以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开庭审理时被告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
法院公告送达的费用谁承担
找法网提醒您,公告送达费用一般是原告垫付。
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三、
法院送达传票拒绝接受后果
拒收法院传票,根据法律规定,将导致以下后果:
1.必须出庭的被告拒绝接受传票,则法院可以执行拘传。拘传是使用约束和其他强制性手段迫使被告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讯问;
2.如果被告拒绝接受传票,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不利后果由被告承担;
3.如果原告拒绝接受法院传票,则法院可以根据诉讼撤回情况直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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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处罚中,受送达人下落不明如何送达
如果行政处罚中的受送达人下落不明,行政机关能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自行政机关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的,即视为送达。但是行政机关需在案卷中记明公告的原因和经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在行政处罚中,被送达人的下落不明如何送达
如果行政处罚中的受送达人下落不明,行政机关能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自行政机关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的,即视为送达。但是行政机关需在案卷中记明公告的原因和经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