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财产公证是否可行
更新时间:2023-11-03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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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前财产公证是可行的,离婚前财产公证属于可以公证的范围内,公证受理的具体范围主要有合同、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等。离婚后财产公证需要的手续是当事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机构审核等。
一、
离婚前财产公证是否可行
离婚前财产公证是可行的。法律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等。这其中就包括了财产分割。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
离婚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财产公证需要如下手续:
1.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财产权属证明等材料,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公证员依法进行审查;
3.公证机构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并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

三、
离婚财产公证多久能办好
离婚时财产公证需要十五个工作日。我国法律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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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是否能够做财产公证
法律分析:离婚前做财产公证需要以下这些手续:
一、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3、双方签订好的财产协议书。
二、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申请表格。
三、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会对财产协议书的内容进行询问,双方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四、双方在公证员面前亲笔签署财产协议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前财产可以否做公证
离婚前财产能做公证的。根据我国《公证法》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等事项,经当事人依法申请,公证机关确认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办理公证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