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要根据以下情况决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及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1.精神痛苦的赔偿。精神痛苦是纯粹精神利益的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财产损害。这种损害是无形的,无法用金钱衡量。但是,财产补偿可以成为满足受害人人身及精神需要的物质手段。通过金钱补偿,可平复受害人精神创伤,慰籍其感情,通过改变受害人的外环境而克服其内环境即心理、生理以及精神利益损害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恢复身心健康。适用抚慰金安抚受害方,是一有效减轻和解决精神痛苦的方法。
2.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配偶精神利益损害主要指由精神利益受损所引起的直接财产损失。直接的财产损失包括配偶的人格权和身份权被侵害以后,身体健康相应地受影响或伤害,因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如精神遭受创伤致使无法工作而影响或失去工资收益;或致病需要医治等等。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离婚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时效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需要提起的一方在离婚时同时提出。如果另一方拒绝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以内再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是协议离婚中写明损害赔偿的,则诉讼时效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