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房被强拆的处理: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因为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所以要按照法定程序维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找法网提醒您,强制拆除大棚房的诉讼时效是6个月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大棚房强拆损失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赔偿。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1.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2.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3.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