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离军事职守罪判刑标准是:
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是指指挥人员和值班、执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军事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五条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找法网提醒您,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指挥和值班、值勤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军队中的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属于军人违反职责罪中的特殊主体。
4.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
缓刑需具备的条件为:
1.行为人的犯罪情节较轻;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悔罪表现;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