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记录能否作为案件证据
更新时间:2023-10-15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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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转账记录可以作为案件证据,转账记录属于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只要能证明事情的真实性,都属于证据。证据证明力的认定有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等。
一、
转账记录能否作为案件证据
银行的转账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打印转账记录的方法:
1.网银打印:登录网上银行,点击转账汇款,选择转账记录,找到需要打印的记录,点击回单打印即可;
2.柜台打印:带着身份证和开通网银的银行卡到银行柜台也可以打印。
二、
证据证明力的认定
找法网提醒您,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1.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2.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3.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5.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三、
哪些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不相当的证言;
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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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记录能否作为证据,法律如何规定
转账记录在法律上是被承认可以作为正式的法律证据存在的。但是作为证据,必须具备“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转账证据一般是合法取得,与案件有一定关联。
微信转帐记录能否作为法律证据?
微信转账可以作为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电子数据是证据的一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作为证据的微信转账记录要求微信实名,证据内容必须真实、全面,也就是内容必须能证明转账行为是为了实现某一民事法律行为,无法证明的,该证据将不被采纳。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