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一般应包括哪些内容
更新时间:2024-01-03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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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一般应包括的内容有土地上投入的损失补偿、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建筑物的补偿等。对于房屋征收不服维权的方式是当事人可以暂时拒绝办理拆迁手续,然后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
一、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一般应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一般应包括的内容有:
1.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
2.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3.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
4.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等。
二、
对于房屋征收不服该如何维权
对于房屋征收不服被征收人可以暂时拒绝办理拆迁手续,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经当事人申请交由房屋征收部门裁决,裁决后被征收人仍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
房屋征收行政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房屋征收行政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6个月,最长不超过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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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补偿包括哪些内容
征地补偿包括如下内容:
1. 土地补偿费: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补偿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
2. 安置补助费: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3. 青苗补偿费:征用土地时,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
4.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
5. 其他补偿费:除上述费用以外的其他补偿费用,包括因征用土地给被征用土地单位和农民造成的其他方面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如水利设施恢复费、误工费、搬迁费、基础设施恢复费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房屋征收补偿包含哪几项内容
房屋征收补偿款包括以下内容:
1. 房屋价值补偿费和房屋装修费
2. 征收安置费和搬迁费
3. 困难补助和奖励费
4. 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费
5. 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费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应包括哪些内容?
(1)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的基本情况及被征收房屋具体位置;(2)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3)补偿决定的内容,具体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4)补偿决定的依据、理由;(5)告知被征收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及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期限;(6)作出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名称、作出补偿决定日期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