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是否会影响租赁的善意取得
更新时间:2024-07-24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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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买卖是不会影响租赁关系的,租赁关系当中并不适用善意取得。买卖不破租赁是不可以违约的,若是出现违约行为,则违约方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例如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一、
买卖是否会影响租赁的善意取得
买卖不破租赁不是善意取得,这是两种不同的制度。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合理对价+公示),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
二、
买卖不破租赁是否可以违约
不可以,如果租赁合同一方违约的,应当依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三、
买卖不破租赁租房合同需要登记备案吗
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当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时,承租人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向新的房屋权利人要求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但是,承租人有证据证明新的房屋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租赁事实的除外。
“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的规定,使我们得以将两者利益予以平衡。当租赁合同未予登记,或者买受人不知道系争房屋租赁事实的,相应的法律后果不能由买受人承担。承租人也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对抗买受人对房屋处分的权利,不能要求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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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是否属于善意取得,法律上该怎么规定
买卖不破租赁并不属于善意取得。善意取得以无权处分为前提条件,买卖不破租赁中的出租人具有处分权。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受让人取得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需符合以下情形: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动产已依法登记或已交付。
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租赁物期间,若租赁物所有权发生变动,该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买卖不破租赁是善意取得么
买卖不破租赁不是善意取得。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善意取得是指第三人基于善意受让对该动产取得占有,依法对其即时取得所有权或他物权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需符合下列情形:
(一)受让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价格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或交付。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不受影响。
善意取得和买卖不破租赁一样吗?
买卖不破租赁不是善意取得。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善意取得是指第三人基于善意受让对该动产取得占有,依法对其即时取得所有权或他物权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