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案件经过重新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但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有瑕疵的,应当裁定纠正并维持原判决、裁定;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依法改判;
4.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刑事再审不一定开庭。但有下列情形的要开庭审理:
1.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
2.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
3.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
4.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刑罚的;
5.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申请刑事再审的条件有:
1.有权申请再审的主体,只能是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案外人。
2.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对象,只能是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对于没有生效的裁判,可以提起上诉,但不得申请再审。
3.申请再审应当具备法定的事由。
4.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5.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即在裁判发生效力后两年内提起。
6.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原审法院的名称、案由及案件编号,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申请再审的具体诉讼请求以及申请再审的事实、理由和法律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