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经济纠纷的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10-20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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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立案经济纠纷的条件是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等。经济纠纷起诉可以不请律师的,如果有约定按照约定履行,或者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而决定。
一、
立案经济纠纷的条件是什么
立案经济纠纷的条件是: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起诉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符合上述法定条件的起诉,法院会在七日内予以立案,并且通知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
经济纠纷起诉可以不请律师吗
可以不请律师,请律师是自己可以决定的事情,如果当事人能够自己解决纠纷,也可以不用请律师的,但是打官司往往都比较复杂,而律师作为专业人员,能够给当事人提供有效的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三、
个人经济纠纷去哪里起诉
经济纠纷案件的起诉法院,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就是被告所在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
找法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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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的立案条件有什么样的
法律分析:经济犯罪立案标准多数与犯罪数额有关。针对不同数额,其立案标准是不同的。立案条件主要如下:
1、经济犯罪的主体如果是是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经济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
2、涉嫌的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符合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经济犯罪的违法行为具有刑罚处罚性,公安机关认定有犯罪事实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
第十五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第十六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条件有什么样的
根据法律规定,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条件有:认为有犯罪事实;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符合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经立案审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
(一)认为有犯罪事实;
(二)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符合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经济案件立案的条件有什么样的
法律分析:经济纠纷的立案,在诉讼标的上并没有限制,只要符合基本的立案条件,法院就会给予立案。一般向法院起诉需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