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应该去哪里的法院起
更新时间:2024-02-12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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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交通事故案件应该去事故发生地、报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的。交通事故诉讼要准备的证明材料包括了民事起诉状、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等。
一、
交通事故案件应该去哪里的法院起
交通事故案件应该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报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
交通事故诉讼要准备哪些证明材料
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
2.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4.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5.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
6.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7.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
8.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其他证据。

三、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找法网提醒,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起算点是事故发生之日,计算三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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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城区九堡这边的交通事故要到那里的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起诉可以到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人住所地法院起诉。考虑到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作为侵权行为实施地或侵权结果发生地法院,选择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不仅便于及时查明事实、调取证据,而且能更好的保障伤者的合法权益。
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向哪里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1.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2. 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有权力受理交通事故案件。当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起诉时,应当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
1. 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 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交通事故的民事诉讼应该在哪里提起?
交通事故起诉地点:
1. 交通事故一般在被告人居住地或交通事故发生地起诉。
2.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公路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民事诉讼,可以由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