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猥亵罪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够撤销案件的,因为强制猥亵罪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公诉案件,除非有证据证明民事主体没有实施犯罪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刑事拘留的期限为37天。
但是,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拘留期限为17天。
构成强制猥亵罪,符合条件的可以判缓刑。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找法网提醒您,强制猥亵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包括: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3.犯罪客体是他人的性自由权和人格尊严;
4.客观方面由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侮辱、猥亵他人的行为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