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领域具体的法律条款规定在公司法、企业法、保险法、票据法、破产法、海商法等。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1.调整的主体不同:
民法调整的主体是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国家);商法调整的是商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调整的对象不同:
民法调整的对象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商法只调整流通领域。
3.立法目的不同:
民法追求的是社会的公平公正;商法注重交易的安全(如票据法中票据的无因性就是为了保证交易的安全)。
4.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同:
民法是国家的部门法,是基本法;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
5.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
民法的制定和修改,往往是由全国人大来完成,常委会只有在不违反民法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做部分修改;商法由常委会就可以制定和修改。
商法的基本原则有:
1.效益原则;
2.公平交易原则,源于民法又有所发展;
3.主体法定原则,商主体的创设、维持及解散需严格遵守法定条件和程序;
4.维护交易安全原则,强调诚实信用、公示主义、外观主义、行为独立、严格责任并建立风险分散机制;
5.创业自由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