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后分手欠的债处理是首先要分清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则应由个人进行偿还。如果是基于同居关系期间而产生的共同债务,如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双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夫妻双方共同债务不包括的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用于个人且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一方不合理的个人开支而产生的债务;
5.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
6.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