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
1.合同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施工合同。
4.合同内容违反违背公序良俗。
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施工合同。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
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
8.工程变更;
9.违约、索赔和争议;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找法网提醒您,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
1.不支付工程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2.发包人因建设工程不合格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当事人取得的非法所得,以承包人非法分包、非法分包建设项目或者不合格的实际施工人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合同,导致建设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收取当事人取得的非法所得;
4.在施工过程中取得资质的,按有效合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