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员工侵占构成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企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构成贪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找法网提醒您,贪污罪构成要素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贪污罪追诉期限是:
1.犯贪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期限是五年;
2.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是五年或十年;
3.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追诉期限是十五年或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