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非法营运行为如下:
1.非法营运,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
2.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3.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七十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货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运站经营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货运站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货运站经营的。
非法营运应该的惩罚如下:
1.非法运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找法网提醒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举报非法营运:
1.可以向当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举报;
2.可以拨打12328电话进行举报;
3.可以向当地的交警支队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