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是可以转变成国有土地的吗

更新时间:2023-09-29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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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集体土地通过国家征收的方式是可以转变成国有土地的,但是也需要满足条件和缴纳相关费用。集体土地转国有的补偿标准有,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耕地附着物补偿等。
一、

集体土地是可以转变成国有土地的吗

  集体土地是可以转变成国有土地的,但是在转变之前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另外还需缴纳一定的费用。集体土地,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

  集体土地证可以换成国有土地证,需要按法定程序、缴纳土地出让金等之后才会成为国有土地。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二、

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怎么赔付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征收耕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分为青苗补偿标准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三、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补偿的区别

  找法网提醒您,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补偿的区别如下: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是对房屋进行评估与补偿,其中包括土地价值的补偿。补偿对象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与家庭人口的多少没有关系。

  2.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依据的是《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土地属于集体的对个人不补偿,只对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进行评估补偿。土地是按本村集体经济成员分配宅基地,一户一宅,面积大小按人口的多少分配。村集体有公共积累的,在征地拆迁时可以按人口享受一定的补贴或集体建房按人口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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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能转国有吗?
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的方式如下: 1、原来是集体土地的性质,如果想要变成国有土地,需要通过国家的征收才能够转变性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征收需要通过县人民政府按照一定的程序,再逐级上报到省政府或者通过国务院的审批,才能够将集体土地变成国有。而且对于征地的这种行为还需要对农民以及整个集体的经济组织进行补偿,而且还需要进行安置; 2、在一些农村地区,如果所居住的片区已经被列入拆迁的范围,由拆迁办的工作人员上门来进行宣传,并且会与村民进行沟通。如果同意了拆迁,并且赔偿方案已到位,双方同意后就可以进行征地拆迁工作; 3、有些土地性质需要由国务院审批,比如有一种是永久的基本农田或者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地区的土地,如果超过了70公顷,这些都需要通过国务院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农村集体土地可以转为国有土地吗,法律怎样规定
农村集体土地经过合法征收能转为国有土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变更吗?
集体土地使用证不能转让。在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后,才能办理集有土地使用证变更。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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