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中未约定利息的不支持利息。具体的借民间借贷最新规定如下:
1.没有约定利息,无权主张利息。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法院不支持利息;
2.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受法律保护;
3.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则超过部分的利息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部分的利息;
4.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5.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因为借条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应当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1.应由当事人亲自书写;
2.书写的内容与落款之间应尽量紧凑,不留空白;
3.金额应大写或大小写同时书写;
4.对不是很了解的当事人所书写的欠条或借条,保险起见,最好让其在落款签名上按手印并复印其身份证;
5.若出具方是单位,除非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应要求加盖公章;
6.注意借条与欠条在诉讼时效上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