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人有哪些类型的义务需要履行
更新时间:2023-12-11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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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物业服务人需要履行的义务类型有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发现违反法律规定的,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最长是五年。
一、
物业服务人有哪些类型的义务需要履行
1.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对业主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公共部位进行维护、维修,承担小区及小区内物业的保安、防火、绿化维护、清扫保洁以及产权人和使用人日常生活必需的便民服务。
2.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的监督。
3.将主要管理办法提交物业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
4.接受房屋和土地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机关、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街道办事处。
5.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二、
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
1.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二年至五年,最长期限是五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体期限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最长至业主大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
2.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时,业主大会尚未成立或者未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原合同可以继续履行至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
3.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时,应当明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向业主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的名称、办公场所、联系方式和资质等级等。

三、
物业服务合同需要包括哪些基本条例
找法网提醒您,物业服务合同需要包括如下基本条例: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合同的甲方(委托人)为某物业的业主或使用人选举产生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乙方(受委托人)为物业管理公司;
2.管理项目。即接受管理的房地产名称、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3.管理内容。即具体管理事项,包括: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清洁卫生;车辆行驶及停泊;公共秩序;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或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4.管理费用。即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的管理费。物业管理的收费情况比较复杂,不同的管理事项,收费标准也不同。有的收费项目是规章明确规定的,如季节性的供暖收费;有的收费项目是同物业管理委员会洽商决定的,如停车场的停车费。这些收费,能明确的都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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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有哪些义务需要承担?
法律分析: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义务:
1、对于房屋出租的业主,经常性关心房屋使用状况,管理好出租的房屋,防止承租人产生不合理的转租以及违法装修现象以及其他违规现象;
2、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不足30%时及时配合业委会缴纳;
3、热心公益事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左邻右舍。
请问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有哪些义务需要履行?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享有哪些权利业主应履行哪些义务?
业主的权利义务有: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使用权、收益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罢免权、知情权、监督权、撤销权;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获得行政机关协助的权利。遵守管理规约的义务;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义务;按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义务;按时交纳物业费的义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