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不返回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构成犯罪,当事人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财物。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规定,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规定,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不当得利起诉一般六个月追回。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那么不当得利追回一般需要六个月。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诉讼中的借款合同纠纷,适用于普通程序,一般在立案之内六个月内审结。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民事诉讼法》要求的起诉,必须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当得利构成条件包括:
1.取得和利益没有法律依据;
2.取得的利益造成他人损失;
3.取得的利益与他人损失有因果。
找法网提醒您,不当得利指没有合乎法律的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当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