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房的拆迁补偿标准按照普通房屋拆迁标准来确定,但是首先要确定遗产房产的权属问题。拆迁补偿应当按照面积补偿。拆迁征地补偿在我国只有原则性规定没有全国统一具体标准的情况下,更体现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博弈的过程。各个地方的补偿标准不一。
多人均有继承权而又未放弃继承的,应当组织大家共同协商推选一人或多人或由各继承人共有此房产,若协商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总之应当确定该房产的权利归属,免得一旦拆迁开始,因为房产权属无法确定,导致因此产生纠纷或无法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对于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可见,拆迁人拟订出一个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在办理相应证据保全及将拆迁款提存(货币补偿时)、提供安置用房(实物补偿时)后即可实施拆除。
而此中,若后来经确定的被拆迁人对该房屋估价报告及在此基础上的补偿安置方案等不服的,可能将面临无法通过提起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的方式予以救济,而实际上此类纠纷还是占有一定比例的。一般通过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协调,既然是协调即在法律上并没有强制力,协调的时间、程序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予以约束,因而对被拆迁方也是相当不利的,如果要通过国家赔偿等方式解决,则难度更大。
找法网提醒您,分割房屋遗产以下几种方法:
1.直接分割:不得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
2.折价补偿:一般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照各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作价标准支付;
3.共有方法:各继承人也可以商定遗产房屋为共同所有,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可以是共同共有。
遗产继承分割协议书的写法如下:
1.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与关系;
2.遗产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死亡时间和地点;
3.被分割遗产的名称、数量、地点;
4.具体分割方案;
5.债务份额和偿还方式;
6.遗产分割后的交付方式、具体时间及违约责任;
7.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