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方面的规定
更新时间:2023-10-24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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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预约合同的内容有标的物的价款、标的物的交付承诺等。需要注意的是,预约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时间。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的区别在于订立合同的时间和责任方面。
一、
预约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方面的规定
预约合同的内容有以下方面的规定:
双方当事人和标的物的基本信息;标的物的价款;标的物的交付承诺和责任等。预约合同的成立与效力原则上适用一般合同的规定,违反预约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二、
预约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找法网提醒您,预约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
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的区别
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的区别是:
1.订立合同的时间不同,预约合同是权利义务实际确定前,提前达成合同关系,而本约是对实际权利义务的确定;
2.责任不同,预约合同一般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本约合同承担的是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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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合同内容都有什么样的
预约合同主要内容没约定的,当事人可以在订立正式的合同是进行约定,或对预约合同进行补充。合同的主要内容一般有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价款、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买房预约时要交预约金还是交预约金?签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签订买房签合同时需注意:
1. 缔约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合同中是否具备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等重要条款;
3. 出卖人是否是房屋的有权处分人。
同时,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以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而买卖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等关键条款。如果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导致标的物所有权无法转移,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标的物,应依照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