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房产过户费由谁承担责任
更新时间:2023-11-30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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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强制执行房产过户费由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承担责任。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包括房屋的所有权证书;房地产的评估报告等。房产过户需要的时间是三十个工作日。
一、
强制执行房产过户费由谁承担责任
强制执行房产过户费由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各自承担自己应承担的费用。被执行人需缴纳5.55%的营业税,交易总额1%的个人所得税和1%的印花税;申请执行人需缴纳3%的契税和1%的印花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二、
房屋过户必备材料清单
找法网提醒您,房屋过户必备材料清单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产评估报告;
5.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
6.房屋买卖合同;
7.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8.买房的身份证。

三、
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多久
办理房产过户需要30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房产过户需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房产局给予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完成过户。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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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承担法院强制执行过户房产费?
强制执行房产过户费由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各自承担自己应承担的费用。被执行人需缴纳
5.55%的营业税,交易总额1%的个人所得税和1%的印花税;申请执行人需缴纳3%的契税和1%的印花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谁来承担法院强制执行过户的房地产费?
强制执行房产过户费由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各自承担自己应承担的费用。被执行人需缴纳
5.55%的营业税,交易总额1%的个人所得税和1%的印花税;申请执行人需缴纳3%的契税和1%的印花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