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书的作用大些。刑事谅解书与调解书的区别:
1.刑事调解书一般是在法院的主持下,被告人或被告人家属与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达成的协议,或者被告人或被告人家属与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达成的协议,一般用于自诉案件;
2.刑事谅解书是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对被告人对受害人实施犯罪行为的一种谅解。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刑事和解案件的条件有:
1.属于法定可以和解的刑事案件;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
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刑事和解可以从宽处罚,但是不等于无罪。对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书。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理的量刑建议书,如果犯罪情节轻微的,无需判刑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在量刑时,也会从宽处罚。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同时。刑事和解又称加害人与被害人的和解,或加害人与被害人的调解,指在犯罪发生后,通过调解人的帮助,加害人和被害人直接接触和交谈,正视犯罪给被害人带来的伤害,然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最终解决刑事纠纷。其目的是弥补被害人受到的伤害、恢复被加害人所破坏的社会关系并使加害人改过自新,重返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