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没过户的,买受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房屋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缴纳有关税费,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并领取受理通知单,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完成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办理房产过户需要30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房产过户需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房产局给予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完成过户。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找法网提醒您,过户房产手续费是:
1.契税:普通住宅每平米低于5000元的,按评估价*1.5%算;对于非普通住宅每平米高于5000元,其面积超过144平米并用于其它用途的,按评估价*3%计算。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计算。
3.增值税:住宅购入未满五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五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期五年以上的就可免交增值税。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米。
5.印花税:评估价*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