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2023-12-12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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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强迫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办理方法是劳动者可以拒绝签订,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是要求按照经济补偿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
一、
强迫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怎么办理
强迫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拒绝,约定竞业限制协议属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应严格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一方不同意的,另一方不得采取威胁、胁迫等手段要求订立。对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可以主张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公司按照经济补偿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二、
竞业限制协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竞业限制义务人的范围为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法定最长期限2年,即竞业限制义务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后的两年内负有保密义务。如果超出2年,超出部分无效。
3. 用人单位须向竞业限制义务人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4.竞业限制的领域是与用人单位营业范围相同且有竞争关系的营业。如:同用人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三、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区别在哪
找法网提醒您,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区别在以下几点:
1.竞业禁止是指在董事经理在职期间不得经营本公司同类业务。
2.保密协议是指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不应当将公司的商业秘密告知他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普通员工没有这个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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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协议签订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注意事项是:
1、劳动者承担竞业限制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劳动者违反竞业协议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竞业协议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年。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就是入职的时候公司给我们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模板变更了,公司又让重新签订新的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限制协议并非永久有效。对于承担保密责任的员工,雇主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设置竞业限制条款,但此等约束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主要针对用人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及其他负有保密职责的人员。限制的具体范围、地域及期限需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确定,但所有约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若上述人员转投与本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或自行开设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业务,其竞业限制期限同样不得超过两年。
竞业限制条款的问题,在原公司签订竞业协议之前,跳槽到竞业公司
员工违反竞业禁止,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而相关司法解释则对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进行了规定,并规定若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解除竞业限制约定。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除了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单位还可以要求其继续按照约定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