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消费者处理方式如下:
1.和经营者发生纠纷后,如果要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该经营者,纠纷时间应当在三年以内,超过这个时间消费者协会就不再受理投诉。
2.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实行以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就近受理的原则,需要相关联的消费者协会协助的,相关的消费者协会应当给予协助。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采取书面和口头的形式。
4.消费者投诉应递交文字材料或有消费者签字盖章认可的详细口述笔录。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读鉴定结论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找法网提醒您,欺骗消费者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另外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