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区别在哪
更新时间:2023-10-12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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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区别是概念不同、责任不同,发包方为建设单位,承包方为承包单位、施工企业。发包人欠付工程款的解决办法是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一、
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区别在哪
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区别是:
1.概念不同。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2.责任不同。发包方是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承包方是承包单位、施工企业、施工人。
二、
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怎么办
找法网提醒您,发包人欠付工程款的办法是:
1.与发包人进行友好协商,在工程款纠纷当中,发包人一般都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而且有时发包人不支付工程款存在正当理由,如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承包人存在工期延误等,因此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尽量和解,最终签订还款计划书。
2.协商不成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三、
建筑工程承包的禁止行为有哪些
建筑工程承包的禁止行为有: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施工单位(承包方)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发包方完成一定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而建设单位(发包方)及时验收工程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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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区别是什么?
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区别:
1、概念不同。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2、责任不同。发包方是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承包方是承包单位、施工企业、施工人。
《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四条
《建筑法》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