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没有宅基地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土地问题
更新时间:2023-11-21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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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农村没有宅基地的情况下,处理土地问题的方法是向村集体申请宅基地,需要符合的条件是村里有空闲宅基地、申请人为村集体成员且年满十八周岁、申请人满足一户一宅要求等。
一、
农村没有宅基地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土地问题
可以向村集体申请宅基地,但要符合以下条件:
1.村里有空闲宅基地
随着农村建房需求的增加,很多的农村地区都没有多余的宅基地了,很多的农民朋友申请了很多年都没有申请下来,而且在宅基地没有空缺的时候,是不允许更改耕地用途建房的,所以大家申请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情况。
2.申请人为村集体成员且年满18周岁
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只允许在本村集体内流转,需要是该村户口才能申请。当然,在农村有宅基地,城里也买房的人,只要是该村集体的成员就不用退出。
3.申请人满足“一户一宅”要求
农村宅基地管理新政出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
4.其他相关条件。
二、
申请农村宅基地的必要流程
找法网提醒您,农村宅基地申请流程如下:
1.向所在的村委会提出申请;
2.上报至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3.提交身份证明、登记原因证明等材料;
4.现场勘测;
5.审核材料,符合规定的,核发宅基地使用证。

三、
申请农村宅基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村民个人申请宅基地的申请书。
2.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是否本村集体户口等)。
3.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材料:
(1)申请人现有的宅基地情况;
(2)对申请人拟发放宅基地的位置、面积、宗地草图等;
(3)村民会议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情况,在村集体公布情况的说明等;
(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现状图等,并注明拟占用土地地类。
4.属于建新交旧的,申请人与村委会签订的建新交旧协议书。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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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没有宅基地,拆迁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农村有房产证的宅基地如何处理?
申请人需要先提出书面的申请,然后再上交以所需要的材料。申请人提交材料完之后,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会受理,然后会发布公告和审核,再上缴相关的费用,并且再记载于登记簿中,最后发放证书。
农村宅基地一般可以办理房产证,只需要准备好申请材料到当地房管局进行办理就可以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