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使用证到期后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3-10-10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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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农村土地使用证到期可办理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上的房屋的归属是有约定的按约定确定。办土地使用证需要土地登记申请表等材料。
一、
农村土地使用证到期后怎么办
农村土地使用证到期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办理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
办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
1.房改房: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其中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
(4)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6)属共有产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2.商品房、拆迁、私房转让安置房、私房转让: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购房合同书或拆迁协议书。(复印件1份,其中拆迁前已领取土地证的须交回原证);
(3)房屋所有权证(属共有产的需提供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4)契证。(复印件1份);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产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公章)。

三、
丢失房产土地使用证该如何补办
找法网提醒您,房产土地使用证丢失,补办流程如下:
1.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
2.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
3.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需要登报说明遗失情况;
4.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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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怎么规定
由于我国目前并没有出台具体的法律,规定农村土地使用权期限。所以并不存在农村土地使用权到期的说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七条规定,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
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未批准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登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
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
农村40年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
当事人享有的4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并缴纳相应的使用费。我国《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农村40年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
当事人享有的4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并缴纳相应的使用费。我国《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