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中的证据有哪些类型
更新时间:2023-11-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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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医疗纠纷中的证据类型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医疗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双方当事人协商,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
医疗纠纷中的证据有哪些类型
医疗纠纷证据种类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种类的规定,具体包括有以下类型: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
医疗纠纷应当如何解决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医患纠纷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
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关系,而且医院的声誉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2.行政解决。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
3.司法裁决。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
医疗纠纷的法定起诉时限是多久
医疗纠纷的法定起诉时限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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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起诉需要哪些证据
法律分析:医疗纠纷起诉需要的证据有:
1. 患者的身份证件;
2. 患者的病历资料,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3. 相关费用单据和证明。
在医疗纠纷起诉中,需要准备上述证据来证明患者的身份和医疗过程中的具体情况。这些证据将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在诉讼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
医疗纠纷是需要哪些证据
报案材料,以及医料方面的凭证,如医疗费单据,诊断证明等
对方的材料,如身份证明,这都是最基础的材料,当然有其他相关材料会更有利
医疗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医疗纠纷,患者应该提供证明就诊事实、损害后果以及损害程度方面的证据。如挂号证、收据、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鉴定报告。
<br/>
法律依据:<br/>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br/>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br/>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br/>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br/>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br/>
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br/>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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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